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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廖鴻程
這是乾成社第 1 篇文章
明天,乾成社將正式開始對外發(fā)布信息。
開宗,需明義。
·關于名稱
乾卦為易經第一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卦辭“元亨利貞”。
盛大澎湃的浩然之氣,云作雨孕育江山,萬物受其滋育。盼君子亦愛人,志存高遠,心懷天下,知古省今貫徹通達,居安思危扶搖直上,推法意以分涇渭,明規(guī)則以辨是非。
所以,乾成社取名為“乾”。
·關于立場
上周,我去拜訪一座深山古剎,那里的僧人用悲憫的目光和無華的眼眸望向山谷,思考著生死和劫緣,而就在那之前一日,北京的宴會廳里,衣著光鮮的人們觥籌交錯,往來談笑從容,享受著燈火和矚目。
這種巨大的跨度讓我感受到一種美,不同的人沉浸于自己選擇的生活方式之中,截然不同卻都很滿足。
君子不同而和,便是“成社”的價值。
法律人的工作是定紛止爭、分辨是非,甚至決斷自由、生死,本著這樣的職責,無論對象是否權貴、是親是疏,只要此刻立足于法律人的立場,就應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人性”并不足以作為法律人自我原諒的借口,相應地,“人性”也不足以作為評價一個人的標準。
我們的撰文者多是法律人,這是一個以冷靜、理性、邏輯標榜的群體。
所以,乾成社不會進行道德批判。
·關于開放性
禪有“傳燈”之說,獲得智慧的人若擁有了一盞明燈,有責任去點亮其它仍處于混沌狀態(tài)的暗盞,以期燈火相傳,不止于一盞明滅。
在這個信息如海的時代,我們汲取知識的途徑不再限于課堂和書本,我們習慣于從別人的經歷中以想象和映照的方式獲得經驗和力量。
那么,在親身經歷了世事之后,為何不惠及他人?又或者,為何拒絕接受他人的指導以匡正自身?
所以,乾成社歡迎來稿,甚至是與前文相爭,且所有的內容都是歡迎存疑的。
·關于本心
人性有其自私的一面,究防范與爭議之根本,亦多為私利。
有的律師認為其職業(yè)價值不在于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有的甚至認為維護客戶的利益就只等于維護私利,是與維護公正相悖的。然而,法律職業(yè)共同體中,不同的職業(yè)各有立場,各方在個案中達成一致意見不應是追求的目標,相反,各司其職、拉鋸和制衡才是“為公”。
若身于法治不善的社會,每個人都會有所體驗,然而感受切膚之痛的,多是法律人。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歸一,世間諸多因果。
所以,乾成社,于私,成社為公。
乾心為公,精成所至。
責任編輯/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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