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乾成智庫沙龍總第36期成功舉辦。乾成高級顧問趙海洋老師作客本期沙龍。他結合司法實踐、法律適用及學術觀點,以夯實的法理講解,精密的法條分析,豐富的案例指引為我們帶來了一場觀點鮮明,理論扎實的學術觀點與實務經驗分享。
講師介紹

趙海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后,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高校教師碩士生導師。
學術研究
:曾在《政法論壇》《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等刊物發表期刊10余篇
業務領域:民事爭議解決、疑難商事訴訟、常年法律顧問等,尤其對于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勞動法等有深入研究。曾任西安中交通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分享內容
該主題分享分為四個部分,趙海洋以公司法修訂后司法解釋的核心變化為切入點,引出公司法實踐中的幾個核心問題,內容涵蓋公司的擔保行為、公司決議效力、法人人格等商事糾紛及司法實踐核心問題。
修訂后公司法解釋的核心變化,落腳法律適用。著重提出公司結算指定清算順位改變,發起人合同責任的修訂變化,由此引申《公司法》司法實踐主旨的轉變趨勢。
公司對外擔保中的若干問題,回應司法爭議。分類說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員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而擅自實施的對外擔保行為其擔保協議效力認定問題;分析一人公司為本公司股東提供擔保的合理性基礎;結合擔保法司法解釋,梳理公司的分支機構未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提供擔保、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未經金融機構授權提供保函之外的擔保,擔保公司的分支機構未經擔保公司授權對外提供擔保,公司或分支機構是否承擔擔保責任的法律依據,并由此提出風險規避建議。
公司決議效力的若干問題,緊扣審判實踐。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系統分析公司決議程序性瑕疵對決議效力之影響,逐條破解法律解釋疑難,平衡公司治理中小股東保護與商事效率的合理關系。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若干問題,關切實務熱點。通過對指導案例進行拆解分析,并結合公司法人制度作為商事法律基石的基礎性考量,具體提出公司治理合規業務中關于避免法人人格混同的業務建議,詳細分析商事訴訟中關于該類案由下案件的舉證責任要點。
本次沙龍結合擔保法司法解釋等民法典制度建設,以審判司法實踐為分析要點,縝密梳理與三類與公司有關糾紛的法律適用與理解難點,為實務中公司決議效力認定、發起人責任、損害股東利益、損害公司利益等具體案件處理明晰辦案思路,提出有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