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興堯、周艷麗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介紹了空難后的賠償問題,航空公司(承運人)、保險公司、飛機制造商都是賠償義務人,通常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所做的的理賠是最快的,航空公司和飛機制造商的賠償通常需要在事故調查報告出具后才能確定,賠償的周期會比較長。
根據銀保監(jiān)會官網披露,“3.21”東航MU5735航空飛行器事故后,截至3月29日,財產保險方面,承保飛機機身的人保財險、太保財險、平安財險、國壽財險合計向東方航空公司預付保險賠款1.16億元。人身保險方面,相關保險公司根據客戶報案情況,積極開展保險理賠工作,目前已有11家公司向遇難人員家屬支付14筆賠款,金額合計1485萬元。
除了以上賠償之外,還有一種賠償,就是工傷賠償。
一、遇難人員能認定為工傷嗎?
1、機上恰逢出差的職工遇難屬于工傷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機組人員遇難屬于工傷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因此,如果機上因公出差旅客和機組人員基本上可以是認定為工傷,應當由社會保險機構或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
二、工亡賠付標準是多少?
工亡賠償的標準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項費用。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2021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計算,為948,240元;
2、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地方),比如,北京2020年度社平工資112,886元/年,則喪葬補助金為56,443元(2021年數據尚未公布);
3、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以上視職工本人情況而定,例如,遇難者生前月工資10,000元,有配偶(無勞動能力)、父母(父親退休,母親無業(yè)且殘疾)、子女二人(均未成年),其配偶撫恤金4,000元,母親3,000元,子女各3,000元,但核定總額高于10,000元,最終為10,000元。
三、如何提起工傷認定?
(一)需在什么期限內提出申請
1、用人單位一方的申請時限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特別注意: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guī)定,如果單位沒有這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fā)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勞動者一方的申請時限
用人單位未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超過1年申請期限的特別規(guī)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屬于用人單位原因;(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5)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的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2、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此處也包括事故情況說明及死亡證明。
(三)社保部門多長時間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四)多長時間作出工傷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五)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誰來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四、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和其他民事賠償是否可以兼得?
(一)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和航空公司民事賠償是否可以兼得?
前文《國內空難損害賠償簡明指引(四)——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問題》已介紹過航空公司對每名旅客賠償責任的賠償責任問題。不管旅客有沒有買保險,這些賠償都是可以得到,屬于法定責任保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者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獲得民事賠償后,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補償。因此,除了醫(yī)療費外,受害者或者其近親屬應該得到“雙賠”,即可以同時主張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和民事賠償。
(二)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和保險公司的商業(yè)保險賠償是否可以兼得?
保險公司所承擔的賠償,包括航空意外傷害險,乘客自身投保的各類意外險、意外醫(yī)療保險、終身壽險、定期壽險等包括意外身故、傷殘責任的險種。
對于買了航空意外險的乘客,保險公司根據與乘客訂立的航空意外險合同進行賠償,空難死亡乘客指定的受益人或者家屬可以依法獲得保險賠償。航空意外險的保額根據投保確定金額。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2017年第二期)刊登了“安民重、蘭自姣訴深圳市水灣遠洋漁業(yè)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裁判要旨是: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商業(yè)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不因此免除其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職工獲得用人單位為其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賠付后,仍然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意味著商業(yè)保險的賠付不影響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損失。
國內空難損害賠償簡明指引(二)——如何查詢旅客保險并獲得賠償





